惟有爱能面对巨大的黄昏

青年病人程浩在知乎上说:不幸和幸运一样,都需要有人去承担。命运嘛,休论公道!真正牛逼的,不是那些可以随口拿来夸耀的事迹,而是那些在困境中依然保持微笑的凡人。
不是所有人都有耐心,面对一个病态的器官。而生病的人呢,要付出多少勇敢?黄碧云写一个女儿在医院照顾老父亲,搀扶着解小便的时候,过去那个高大的慈父形象全面崩塌,一时被岁月无情敲打得无以安慰。他们会变得更老,加速老去,而光阴似水。每个人都会看到一个广阔的黎明,也会看到一个巨大的黄昏。

老是一种被诅咒的病,而死亡是一种恩赐。泰坦尼克号甲板上看到的,和十二橡树夕阳里嗅到的,没有什么不一样,惟有爱能面对巨大的黄昏。

虚无就像一只黑猫跳进了黑夜

八月的夜风,吹着那些深夜换广告牌的人,在你做梦的时间里,有醒着的人的另一个世界。(8/31)
葡萄一生都是宝,年轻时是葡萄酒,老了是葡萄干。(8/30)
我怕我做得不够好,让你以为这样就是爱情。(8/26)
判断两个人是不是亲密,看他们能不能靠在一起半个小时不说话,不是因为生气。(8/25)
要有爱才能做好饭,否则吃到没有感情的食物好像是喂猪。(8/24)
回忆如何安慰你,就如何欺骗你。所谓世间最美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只有冷酷无情的人才这么说。(8/24)
我们都在接近死亡,所以必须活得认真。(8/22)
映山红是春天的滋味,空心菜是夏天的安慰。(8/22)
声音徒然遥远,再难是旧模样。那些年少纠缠,怎样变得如此凉薄?不过是时间碎片,已拼凑不出一个完整属于真正的你。一期一会,物是人非。(8/22)
民国范儿之所以迷人,是因为当时礼未崩乐未坏,文化圈真的在搞文化,慢活、条理、斯文、理性,完全没有当下社会种种活得不耐烦的无聊。(8/20)
撒豆喂鸡,看云下地。 (8/19)
好好的告别一场,是为了更好的相忘。头也不回的匆忙,是真正忘不了的伤。(8/15)
人物对话其实是非常难写的,这需要很好的模仿能力,你要抓住关键点,否则就是一人精分两角自言自语,毫无趣味。要让人物自己说话,就需要学会观察、学会聆听,这样对话才能传神。 (8/15)
女性对生活的感触比男人要敏锐得多,从张爱玲到朱天心的闺秀文学,到张悦然、周嘉宁、李娟、柴静,把人与人特别是女人与女人之间的交往妥帖的投射到文字上,而且区别于情感语录体。而男人除了回忆学生时代的激情,很难写出这种平日里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深刻,所以曹雪芹那么伟大了。(8/15)
断肠崖上,杨过为情所苦的一跳十分动人,而郭襄情难自禁的一跳更是感人,一殉一救,一个用情是与其我独活宁愿死掉,一个用情是只要你活着什么都好。(8/14)
好看的精神面貌、积极的生活态度,这就是给你爱的人爱你的能量。(8/13)
那个让你大病痊愈的,轻易就被抛到脑后。那个让你病入膏肓的,你却始终念念不忘。(8/12)
时间是嗜腐的细菌,所有男神的发际线,所有女神的鱼尾纹,所以你要保持某些魔法,不要亲手杀死那个住在身体里曾经让别人心动的少年。(8/9)
真正的看破红尘是心静如水,不再起落,朱天心写道,男人与女人的结局都是,感情薄澹如隔夜冷茶如冰块化了的温吞好酒如久洗不肯再回复原状的白T恤。这是时间对美好事物的抵抗,正因为看见结局才更懂得相守可贵,不至于浓情转淡之后疑惑迷失。初夏荷花时期的爱情,写尽回首感情路时最本能的安慰。(8/9)
时间是嗜腐的细菌,所有男神的发际线,所有女神的鱼尾纹,所以你要保持某些魔法,不要亲手杀死那个住在身体里曾经让别人心动的少年。(8/9)
真正的看破红尘是心静如水,不再起落,朱天心写道,男人与女人的结局都是,感情薄澹如隔夜冷茶如冰块化了的温吞好酒如久洗不肯再回复原状的白T恤。这是时间对美好事物的抵抗,正因为看见结局才更懂得相守可贵,不至于浓情转淡之后疑惑迷失。初夏荷花时期的爱情,写尽回首感情路时最本能的安慰。(8/9)
爱情是对所爱的人示弱而对世界做出的防御姿态,爱情是毛绒绒的防护罩。(8/9)
嘴贱肉吃亏,与君共勉。(8/2)
不是所有人都有耐心,面对一个病态的器官。而生病的人呢,要付出多少勇敢?黄碧云写一个女儿在医院照顾老父亲,搀扶着解小便的时候,过去那个高大的慈父形象全面崩塌,一时被岁月无情敲打得无以安慰。他们会变得更老,加速老去,而光阴似水。每个人都会看到一个广阔的黎明,也会看到一个巨大的黄昏。(8/1)

虚无,就像一只黑猫跳进了黑夜。

大鱼和小鞋子

这两天总是看到好电影,前天我重看了《大鱼》,今天又看了《小鞋子》。观影过程平和冷静无尿点,但是我心如手抠有泪光。《大鱼》的结尾写到儿子试着给父亲续讲剩下的故事,他抱着父亲奔向河边,巨人开道,那些所有父亲讲过的离奇故事里的离奇人物一一出现,父亲躺在水中变成了那条故事里的大鱼。那种父子之间被时间磨合掉的隔阂全部打开,在漫长的人生中儿子逐渐理解了父亲,继承了父亲,那种情怀流淌让人拍手叫好。
第二遍看电影《大鱼》,才稍微懂点里面的深意,也许是父亲渐渐老了的缘故,对比起来总是感慨。以前听满文军那首《懂你》,眼底有泪,现在才明白那是自己感动自己,对于父亲母亲,从距离到心灵一直在离开,你或许懂得什么是父爱母爱,却始终不懂什么是父亲母亲,因为人类的一生都是彼此孤独,我们拒绝亲近。
 
小时候父亲都是那个巨人,长大后父亲在梦里就越来越矮,他在孩子心中失去威信,不再无所不能,甚至一无是处。以前他是精神偶像,长大后他是吹牛逼,就像电影里那个把他的过往讲得神乎其神的父亲所言:“你花费数年的时间去腐化和误导这个孩子,往他的脑袋里填满废话,而这孩子依然成长的愈加完美。”
如果母爱是无私,父爱就是成长。我还记得初中时我某次竞赛获奖,我父亲高兴得把我抱起来,我有些反感的挣脱,跑开,从此与父亲拉开距离。随着年岁渐长,生活坎坷,特别是看到病中的父亲睡梦中流泪,渐渐理解这个男人的一生。我看到我父亲的一生都在我的身上得到印证,就像那条鱼在故事里的象征。
 
说说《小鞋子》,又叫《天堂的孩子》。
对伊朗电影一直有好感,从《背马鞍的男孩》到《一次别离》,为我打开了一扇新奇的阿拉伯世界大门。还有同样描写阿拉伯世界的《追风筝的人》,诚然那种价值观有种宗教性质的精神受难的意味。
《小鞋子》却没有故意描写苦难的社会背景,好的故事并不是分析文本,不需要横向联系,不需要同情分,总之你听到一个好故事,会既来之则安之,沉在里头不会抽离,好的讲述者会让你身在其中。
 
腼腆的小男孩阿里帮妹妹去修鞋店取回鞋子,却在卖菜的摊子前丢了它,收破烂的人把它当垃圾收走了。阿里在菜筐间翻找时弄翻西红柿,又被卖菜老板呵斥赶走。阿里只好回家,面对妹妹渴望的眼睛问他鞋子修得好看吗,他说弄丢了时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阿里再次返回菜店找鞋,再次被卖菜老板呵斥赶走。
这里有小孩子的恐惧,对事情后果的严重性不可预判的恐惧。我们小时候总被父母教育说家里很穷,大多不敢开口跟父母要东西,更何况打坏或者弄丢什么,觉得这是比天还大的事,打烂一个瓷碗,妈妈肯定会大骂,进而想到家里肯定会因此倾家荡产,自己肯定会万劫不复。当然,随着年龄增长,打烂碗的个数越来越多,脸皮和胆量会随之增长。有时候甚至被自己想像的严重后果实际上却啥事没有的情况弄得颇为失落。
我就曾经打翻我父亲的一桶柴油,弄了一身,吓得离家出走,在外面溜达了一天直到被找到,没想到的是被领回家后父母一句没提这件事,当时的心情只能用步步惊心这个词。后来知道他们是故意不提。
 
现在的独生一代可能无法理解兄弟姐妹那种复杂的情感。哥哥弄丢了妹妹的鞋,与妹妹约定先共穿一双鞋子,自己再慢慢去找,妹妹答应了哥哥不告诉爸爸妈妈。于是,兄妹俩开始了艰难的换着穿一双鞋上学的日子。一人穿半天上课,因为学校规定必须穿鞋上课。为了不让哥哥迟到,一下课,妹妹就背着书包冲回家,把鞋子换给在家门口等待的哥哥。换鞋之后,哥哥再一路跑到学校。为了不让哥哥迟到,妹妹甚至考试时提前交卷。尽管如此,哥哥阿里还是每天迟到,被教导主任训话时阿里一脸纯真的哭腔。
一次妹妹因为鞋子太大跳过一个河沟时不小心把一只鞋掉进河沟里,因为打捞鞋子耽误了时间,却被哥哥责怪回来迟了。妹妹生气地把鞋子扔在地上说,我再也不穿这双鞋子了,你再找不到我的鞋子,我就告诉妈妈。阿里把自动铅笔给了妹妹,转怒为喜的妹妹说,“真的给我的?我没有告诉妈妈。”“我就知道你不会告诉妈妈。”听到哥哥这么说,妹妹流泪了。这就是信任,能彼此依靠的信任。
哥哥为了实现给妹妹一双鞋子的承诺,和父亲一起外出做园丁打工挣钱,可是发生了意外没有成功。后来哥哥听到长跑比赛第三名的奖品是一双鞋,高兴得跑去与妹妹说,他得了季军之后要用这双鞋换一双妹妹能穿的女鞋,妹妹问你怎么能保证得季军,哥哥说我一定行。兄妹俩坐在水池旁憧憬了半天。
黑色幽默的是哥哥阿里在比赛中倾尽全力想去得到那双鞋子,却一不小心得了冠军,他在镜头前哭成了个泪人,谁也不知道他真正伤心的原因居然是他没有得到第三名。他无精打采的回到家,看着妹妹有些失望的眼神后像是被整个生活压垮了。他不知道,其实父亲已经给妹妹买了新鞋,而且正在回家的路上,他的努力,其实已经有了好结局。
 
他脱掉那双跑烂掉的鞋,坐在水池边,把满是血泡的脚泡在水池里。红色的鱼儿纷纷游过来,院子里无比安静,一点声音都没有,所有人都沉到这个影像里,真切的感受到和阿里的体会是一模一样。
 
从公家拿回的糖父亲不动一点,这个隐晦的点提醒了父母对孩子的影响,穷且益坚,脖子耿直骄傲的做人。父亲整理教会的糖,女儿给父亲上茶,母亲问怎么不放糖,女儿说你面前不是有这么多糖吗?父亲说这是教会拿到我们家来保管的,怎么能用呢?
丢失鞋子后,妹妹偶然在学校看到了自己的鞋子,却穿在另一个女孩的脚上。放学后,她和哥哥跟踪到女孩家。发现这个女孩的父亲是位盲人后,兄妹俩选择了沉默与离开,很长的镜头没有一句台词。这里面是同情、是善良,是人性里闪闪发光的东西。后来捡到妹妹鞋子的女孩,碰巧捡到了妹妹落下的自动铅笔,妹妹在女同学送还她丢的笔时微笑感激,还和小女孩成了好朋友。还有那个在沟里捞鞋的人,那个请园丁的富家少爷,那个貌似严厉的教导主任,那个宽容的大胡子老师,以及那个被说服的体育老师,从电影的很多细节里我可以体会到人物的尊严和善良,他们在柔软的故事里却如此坚硬,不须雕琢便触痛人心。
 
可以说,这是一部从孩子的角度拍给大人看的电影,它唤醒了成年人或许业已丢失的纯真、善良、信任、尊严、人性和爱,抛去技术方面的瑕疵,对这种讲故事的能力,我给它满分。
最后,愿所有人都有一个好故事。
 
附观影地址:

能想起的全是好处

那天看《我和僵尸有个约会》,山本一夫对王珍珍说:原来我们上辈子是认识的,原来我们有万世的缘分,原来我们注定万生万世在一起。我笑,L停下手上的文档也笑,说:万生万世和一生一世有区别吗?我笑:有,如果你一定要这段感情前面加个期限的话。
什么是缘分呢?缘分是你遇到的、得到的,也是你错过的、失去的,此情可待是缘,只是当时也是缘,缘分就是事情发展的偶然和必然。
晶晶每回在扣扣上找到我,会说这么一句:我们很多年没有见了吧。我说一个字“嗯”,波澜不惊,然后就这么淡出了对话。人生若只有初见,所以吧,还是不见的好,因为能想起的全是彼此的好处。世间最美好的是无言的默契,因为懂你。
人真是奇怪,与你朝夕相处时不觉得有什么,一旦离开,想起的便全是她的好处。你可能不记得了,这是深圳女孩郁秀的那本奇书《花季雨季》。
大概是98年夏,在我们学校外面唯一正经的书摊上看到了这本书,我站着看了不过瘾,还出手阔绰的买了一本,用掉一周的早餐钱。读完后书呆子气质一上头,就把它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我前桌的“沈佳宜”,扉页处傻了吧唧的写了一段话,还在很多书页上面写下幼稚可笑的阅读心得,然后呢?然后我就是那个“笨蛋大笨蛋”。
青春这个词太娇嫩了,电影里他们都把青春捯饬得太好了,即便是惨也有一种暴力美学在里面。我觉得还是电影《孔雀》好,比如暴雨冲毁蜂窝煤摔在煤汤里的狼狈,比如与伞兵哥哥打兵乓球那种渴望与懵懂,比如与老爷爷那点相互依靠的友情被当成是绯闻抓了现行的羞耻,比如姐姐在菜市挑着西红柿蹲在地上静静的痛哭,所有的细节都是晦暗青涩的,人在当时不会觉得有一点美好,但是最后青春留下的记忆也就是这些。
这还是前几天的事。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看不清人的脸,大概的轮廓,没有表情,灰蒙蒙的,还出现了很多不明不白的人,唯独他对得上号。确定是学军。他牙很白,牙白的人都爱笑。他还是笑得那么爽朗,笑起来大耳朵都在颤。他习惯地抓抓刘海,脑门上一个细细的肉色痦子像佛陀一样。
我念的这所高中条件很差,食堂承包给私人后饭菜难吃没有油水,即便这样还供应不足,学校座落在山上,离街道又远。我那时很穷,有时候还吃不起午饭,所以我就留在教室写作业。一天我正在写作业,他把一个饭盒放在我面前,一股胡萝卜青椒白菜的味道,我抬头看,他抱着另外一个饭盒,两个腮帮子鼓鼓的冲我笑。
我想,这人真好。我们上下铺,冬天没有暖气,我的单人被子又薄又窄,经常早上醒来脚板都还是冰的。学军说冷就下来啊,我笑着说我今晚就睡了你,然后大家都起哄起来。那时候可真冷啊,鹅毛大雪下起来,山上就更冷了,门口晾衣服滴下的水和门冻在一起推都推不开,窗户透着风,只好又糊上两层塑料膜。学军胆子大,敢把旧凳子劈了烤火,怕老师看见就关上门,烟呛得不得了又打开窗子,几个人围坐一起,闹哄哄要烤东西吃,嘻嘻哈哈。这事不知道被哪个讨厌鬼报告给老师了,结果吃了一顿揍。
宿舍后面是桔子园,满山的桔子树看不到尽头,每年夏秋成熟的果实垂满枝头,摘不完的果子便顺着山坡滚落,砸在宿舍平房的瓦片上,夜里噼里啪啦的响。
偷桔子的季节到了,下了晚自习,翻过2米高的水泥墙,酸酸甜甜的美食之旅就此开启。说起来惭愧,鉴于后山各种恐怖的传言,我一直也不敢去。有一次放假我留校,我就央学军一起去。一路春山不尽,空气里都是鸟声。山窝中有一口池塘,里面的水蛇多得缠绕在一起。我头皮发麻的走过去,而学军却面不改色。再往上走,就是果园,绿树簇簇的一片连着一片,灰色的雾气弥散不开。登上山顶往下看,山脚下的校园清晰可见。我还记得我们坐在大花石头上坐了很久,说了很多丧气话。
我才知道,学军有个哥哥,在他小学的时候离家出走,至今不知生死音讯全无。这成了他们家一个不能提起的话题。他说,他从小就有一个愿望,就是去找他的哥哥。我问,人海茫茫去哪里找呢?他说不知道。同样是痛苦,有的痛苦尖锐锋利,有的痛苦麻木持久。我知道麻木但持久的痛苦更加伤人心肺。
往回走的时候经过一座龙王庙,庙里正中是一棵三人合抱那么粗的大树,刺破屋宇,枝叶繁茂。我们看了惊呼神奇,也不知道是先有树再盖的庙,还是先有庙后来树长出来。在大树扭曲凸起斑驳的枝干上建起的神龛格外神秘,我们恭敬的拜了几拜。
那时候常常恐惧,无力感严重,好像害怕天会塌下来一样,又有种期待天真的塌下来落地的焦灼,好的结果总觉虚妄,坏的结果却踏踏实实,这是绝望战胜了希望。
两次摸底考试之后,学军就有放弃考试的想法。他想好了去路,去跟表哥学理发。大家都劝他,但他心灰意冷。一次放假后,他就没来上课了,没有给大家相互告别的机会。备考的压力让我罔顾其他,江湖儿女,各自上路,后来就此再也不曾相见。
缘分慢慢淡下去时候,是很自然的。比如以前逢年过节总会发条短信吧,现在不发了,还有过生日的时候,字都打了两排了,放下手机笑了笑,然后按住了删除键。唉!这个时候应该会叹口气,仿佛也只能这样。
02年我给南大的同学写信,请教一些学习和社交上的困惑,他回信写了他忙碌的学习生活,交的新朋友,加入的社团,还有毕业后要留在当地的想法,他附的照片已非旧时的模样。我很奇怪的没有再回信。现在想起来,那是我用笔写的最后一封信。
08年我和M都辞掉了工作,正好想出去散散心,于是一起南下。那一年经过了大地震,所有人对人生都重新建设。讨论了许多地方,最后说回学校看看,我一开始觉得挺没创意的。我一直想着逃离,去未知的远方,认定去疯去野去孤独的小城里孤独才能荡涤那种长期压抑的失落。后来才发现这样会更难受,旅行是不能化解不开心的,只有此时此地此情此景,没有什么灵魂是生活在别处的。
看《迟到的间隔年》,书中说人要在年轻的时候,选择一次长途旅行,让自己在旅途中观看世界,认识自我,明白自己到底需要什么。这个作者一边旅行一边做义工,在艰苦的跋涉中最后找到了全新的未来、内心的宁静和他的日本爱人。和人讨论,出门的障碍重重,是拿已有的生活去博未知。但是,人不可能把膨胀的内心塞进岩洞里,就像《疯狂原始人》里小伊说的:我们现在这不叫活着,这只是没有死去。
我们看了我们曾经上课的教室,在曾经的座位上坐下来,我们走着老路,熟悉又陌生。我说,我们去看看Y吧。M扭捏的同意了。Y姑娘在汕大读研,我们,我,M和Y,曾经在教学楼后面的台阶上聊天坐到天亮,好的不得了。
那时候Y喜欢M,小女孩追小男生,有些疯癫和幼稚。在美丽的汕大榕树下,我们见面,我不知道隔了多年后,还是不能完全放下。我说,我就是想来看看你。一起玩了一圈,然后,我们要走,Y不让我们走,她拿着啤酒自个儿猛灌,我夺过来她又抢回去,力气很大,让人心疼。我借故走开了,后来才知道他们又吵了一架,最终开诚布公的谈,渐渐释然了。其实感情里面没有道理,也没有对错,更没有成败。
我们改变得这么多这么快,心下知晓,却依然始料未及。生个孩子吧,后来Y说,人不能光靠回忆活着,孩子是希望。现在她生了个胖胖的儿子,七斤半。
在尘世里,各人体味各自的幸福和苦痛,对于其他人怎么看待自己,不求能理解,大概能有容忍和不忍就已经够了。能被善待,就是大福。
昨天,微博上看到这首歌,听后激荡在心。吉田拓郎与中岛美雪伸手一握的那幕,真挚感人。歌词里唱道:听说纽约正飘着鹅毛大雪,应该还能赶上从成田机场往那里的班次。我可以找遍朋友借上旅费,总之真想去就能去,哪怕是纽约。却因为莫名地想听一个永远的谎言,至今仍然在街头买醉。因为他想说一个永远的谎言,于是信末写着“别来看我”。想听你说一个永远的谎言,说我俩仍在旅途当中。想听你对我说一个永远的谎言,千万别告诉我事情的真相,请给我一个永远的谎言,告诉我不管怎样这一切都是因为爱我。

背后的故事是:中岛美雪和吉田拓郎,年轻时曾为恋人,后来他结过三次婚,而她至今未婚。49岁的他在创作力枯竭之时向她邀歌,要求是一首“像遗书一般的歌曲”。她寄来了《永遠の嘘をついてくれ(给我一个永远的谎言)》。在他60岁的演唱会上,54岁的她,穿着白衬衫,从黑暗中走来,笑着与他合唱此曲。

我们家的老照片

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

我们家有一面大镜框,枣木的底板上用茶绿的厚玻璃盖着,上了红漆的边角业已剥落得七七八八,里面镶满了各种大小不一式样有别的老照片。最老的一张拍摄于1953年,那时我奶奶24岁,齐腮短发,目光炯炯,穿着灰色的斜襟长衫站得笔直,她左手抱着的正是我的父亲,那时我的父亲刚满周岁。坐在中间椅子上的是我的曾祖母,眉目慈祥,脑门宽阔。再往左就是我的爷爷了,他穿着青色的短衫,戴着帽子,双手抱臂,身子微微有些倾斜,面目憨厚,那一年我爷爷35岁。
再往边上靠着我爷爷的是我大姑,剃着板寸,顶着一个大脑袋,双手插兜,除了花布鞋完全看不出是个女孩。她望着场景里左边的什么,显得腼腆又滑稽。
相框里还有其他的老照片,有父亲和叔叔小时候的,有父母年轻时候的,有穿着军装的革命同志登记照,我母亲戴着红星闪闪的军帽,脸圆圆的。后来,又有我和哥哥的照片。
我爷爷奶奶年轻时候的照片仅此一张,再往后就是晚年的照片了,最后一张拍于奶奶去世前一年,她坐在圆椅上,握着蒲扇,青衣青裤,应该是入了秋的天气,阳光充沛,她那时精神不错。
小小的镜框,四代人都在里面,老照片们几十年如一日的挂在墙上,在岁月静静流淌中糊成一片。
奶奶去世后多年,家里翻修房子,爸爸从墙上取下镜框,发现有受潮的迹象。揭开玻璃面才发现全部已经粘在玻璃上了,因为老照片都没有塑封,情况更糟。这时我就事后诸葛亮的对父亲说,早叫你把照片取出来放进相薄你不信。那时父亲觉得还是镶在玻璃里,挂在墙上每日能看到比较好,因为以前一直就是这样的。
这一次,父亲决定把照片都拿下来。他用蜡烛在玻璃外面慢慢的烤,用了很长时间终于把照片都从镜框里取了出来。令人欣慰的是,那张有我曾祖母的老照片完好无恙,遗憾的是几张我父亲和叔叔小时候的照片已经斑驳了面目,就像纸墨洇开在水里无法分辨,那些成像似乎被一阵风吹成了尘土。
后来,这些照片又被我哥哥拿去做了修补,过塑,放在一本相薄里。每当拿起来看一眼,都觉得天旋地转,白驹青鸟,此去经年。

放在相薄里的他们,话说我也好几年没有看了。

12月,大雪。

假如楼下的咖啡店没有倒掉,这条老街的晚上还有点文艺。这以前的店老板喜欢放些蓝调的音乐,听不懂,好在旋律柔缓舒服,偶尔听得隐隐约约的。但老城老街与咖啡店格格不入,这里是个商圈,人声鼎沸但是不够现代,像个古老的贸易市场。咖啡店很快就倒掉了,又很快开了家麦当劳,24小时亮着灯,还有圣诞节的歌声。
从高架桥上往前看这片住宅,感觉楼与楼相连,密不透风,充满了压抑感。就算是这样,有那么一个小格子还是不错的,梦放在房子里放在床上才是安稳的,只有舒适的枕头才能给人尊严。
往东北向走有一条河,河水浑浊而没有生命力,岸边的观景平台有人售卖风筝和许愿灯,水面上停着游船,水面上还插着塑料做的荷叶,小虫子上下翻飞。白天还有看手相的道人,穿着八卦在胸前,犀利的眼神看着经过的每一个走了霉运的人。
四下里走了一圈,偌大的场面竟也没什么值得流连的,相互守着也相互离开,只有不经意想起绝不魂牵梦绕的就像是个匆匆而过的赶路人。
城市很大,但我们是等闲有限之身,谁不是撕破脸倔强向上的表情。我的故事莫不是你的故事,你的经历也可能是我的经历,所有互相认识的契机,都不像是意外发生。

煮着腊肉,温着小酒,看别人的感情就像一场苦戏,那都是演给你看的。要让大雪掩盖来时的影子,我们要不受影响的用近乎赤裸的坦诚,在末日的尘土里走在一起 。

一只流浪的猫

小区里来了一只流浪猫,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来的,从哪里来。又或者它原本就生活在这里,只不过这一天我才发现它。
它全身披着灰色间着黑纹的毛,毛不是很顺,眼珠子却是金黄,是那种寻常的土猫。它一点儿都不萌,长期的流浪生活使它略显城府,它对人们逗弄它的行为毫不配合,吃完就走,只给一个尾巴翘得高高的背影。
它也许是个吃货,你看它鼻子上生的那块小黑斑就像是用舌头舔来舔去的结果。
我是在一个周末才发现它的。那天无风有大太阳,我决定下楼随便走走。我平常很少到这个小花园去,因为这里长期被小区里的老人们占领,他们有的打太极,有的甩手臂,有的下棋,有的扭腰,几个长椅上坐着几位大爷大妈,一动不动,旁边放着几辆轮椅。
这只猫就趴在长椅的一角,占据了一个座位。正午的阳光照在它的白胡须上,它慵懒地对我的到来只挑了一下眼皮。午饭时间这里却很安静,我在紧挨着的另一张长椅上坐了下来,脚边上还有一些摘芹菜留下的菜叶。呵!太阳真不错。我身体往后靠着椅背打着呵欠说道。
老人们回家做饭吃饭去了,通常他们会接着睡个午觉,3点钟再出来遛遛弯,天擦黑再回家吃晚饭。
我们俩就这样不闻不问的坐着,深秋的黄叶腿一软就从高树上摔下来,一阵风又把他们收走。有那么几片飘落在椅子上,很安详的样子。一片小叶子触动了猫的胡须,还想多待一会儿,但是被它厌烦的表情制止了。
这个月我藉口避开了七八个饭局,虽然职场成功学我也看了一些,上面说道真正的交际是下班以后,但我确无法忍受生活与工作是同一种人生。对我来说,回家就是任意门,从各种地方回到一个树洞。猫的世界呢?呵,它至少不用上班,它本不为任何人抓耗子。它所求的不多,吃饱了就晒太阳,安稳、静好,只在发情时烦躁。
我觉得幸福就是没有大的希望,把小心思都安放在真实的日子里,妥妥帖帖的。就算这样到世界末日,也没有任何的不妥。
它的午饭来了。一个小姑娘,可能是旁边幼儿园的老师,端着一个饭盒,从落满黄叶的台阶上走来。我和猫同时看了她一眼,我看到齐刘海,刚到腮边的短发。猫就跳下了长椅,在姑娘的脚边停下,把尾巴直直地放在背后的地上,像个背着手看着老师的小朋友。
它不像有些猫那样急不可耐,看见吃的尾巴能摇出花来。它静静的等,甚至左右看看,有点漫不经心。
它的午饭是米饭、鸡肉,一点土豆,它好像一点儿也不挑食。一会儿就吃得干干净净,小姑娘又从瓶子里往饭盒里倒了些水。它喝得囫囵,中间还被呛了一下。我意识到在这个小区里是不易找到干净的水源的,特别是这种不下雨的秋天。
你养猫吗?姑娘隔着一颗丁香树问道。
不养,我对猫毛过敏。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哦这样啊,那是没法养的。她收拾残局,把饭盒丢进垃圾桶,又蹲下来抚摸它的背脊。然后冲我点点头,就沿着来时落满黄叶的台阶走下去。
那只猫用完饭就用爪子洗了脸,跳上它的宝座继续晒太阳,它似乎对这一切心安理得。
可是,我撒谎了。以前我是不会拒绝别人的,现在我拒绝别人的理由总是一针见血。我没有对猫毛过敏,只是不想养一只猫。并非不爱小动物,以前在村子里家里不仅养猫狗,还有小猪、小鸡和小兔子,我也没有像调皮的尼尔斯那样虐待过动物。只有一次,在哥哥的唆使下掏了家里燕子窝,想给它们的脚上绑个红绳,为了想知道这是不是去年的那窝燕子,结果把燕子们吓跑了,第二年还真的没有再来筑巢。这真是血泪史,以致于我现在看书看电视看见讲候鸟时还心里不舒服。
它简简单单所要的,我却给不了。我告别灰猫,沿着台阶走,回头看看,它似乎睡着了。它可能年纪也不小了。
几个周末前,起得很晚,12点多经过花园出去吃饭,又远远地看到短发姑娘在那里喂猫。晚上跟朋友们聚会,看见我打包剩饭菜,他们问我是不是养宠物了,我说是带给楼下花园里的猫的,他们说我真有爱心。我哪里是有爱心,正好是想到罢了。
我来到空空的长椅前,在丁香树下排开饭盒,倒上水,喵喵了几声,不一会儿花坛的万年青窸窸窣窣起来。哇!四五只猫跑过来了,2只黑色的,3只花色的,四大一小。真没想到这里会有这么多的流浪猫。我唤了几声,却没有看见白天趴在长椅上的那只猫。
上个周末,我又到花园里去,坐到老人们都走了也没有看到它。它的宝座空空的,像老人们走后干净又凄凉。我忽然意识到这里的老人们也许……也许只有长椅记得。
那天晚上我再去喂猫们时,仍然没有看见它。天气越来越冷了,那五只猫也来的不全,直到最后都不见了。也许它们找到了更暖和的地方。那只猫也许是被那个短发姑娘领回家了。

希望是这样。

男快递员和女邮递员

这样无边无际的城市,就像一个巨大的蚁巢。所有人就像蚂蚁一样忙于搬运,有人搬过去的东西,有人搬未来的东西,还有人搬别人的东西。大家看天吃饭数点下班,每一条街来来往往的故事宏大得如同鸿篇小说。没有一只蚂蚁会停下来,除非他搬够了东西或者累得死去。
但东西是搬不够的,尤其是别人的东西。
很久没有细细地看一个人了,若是几面之缘,少不得没有耐心,倘若知根知底,又觉得距离产生美,掏心掏肺不如没心没肺。一个朋友说她前一阵心情很差,几天前终于找了个机会跟她老公促膝聊天到天亮,感觉又相互认识了一次,在人生的地图上彼此又重新找到了定位。
除了最亲密的人,其他人就没有这种引力了。他瘦了。是吗?我都没有仔细看。现在是二维码扫描的时代了,交际就是刷脸,每个人长得就像是一张名片。西服、领带、胡子、屁股、胸部和丝袜,大街上唾手可得,你什么时候温柔又长久的凝视过一个人?多看你一眼就会点燃我心中无法扑灭的火焰。
是的,眼里还没冒出火来心头就冒火了。比如去政府机关办事,你诚惶诚恐,还未开口就已被玻璃小窗里的那位嫌弃。对此我是理解的,这是一种看似安逸却十分机械的工作,少有眼神或心灵碰撞的乐趣,它缺乏交流必要的缓冲和润滑,生硬地碰撞导致的负面情绪会牢牢地控制一个人的内心,使它粗糙和迟钝。
银行的就相对客气得多,至少不会恶言找茬。但这仅仅是工作的规定而已,跟背书的销售小姐一样,你都不忍心打断她甚至都打不断,又怕她重来一遍耳朵再次受虐。
关键就是,你以为这是生活过日子,别人当成是机械劳动流水线上的工作,疲于奔命还不易糊口的买卖总让人身心剥离,因此谁都不愿多看谁一眼,对你友善些已经是额外的付出了。
快递员是很多人接触较多的人吧。那个想叫快递员顺手带垃圾下去的故事听起来多么感伤,最近那个快递员劫杀女客户的新闻也够惊悚,一点没有美国主妇和水管工的故事温情,甚至也没有日本H漫肉欲玩具宅配人那么令人沸腾。
我认识这样一个快递员,男的。那么多快递之所以对他有印象是因为他太热情。这个人做事认真又细致,他大概认得清这个楼里的客户,知晓他们的名字,来送之前必定打电话确认,电话里他没有直呼其名而是称某某先生或女士。以至于你取快递的时候他都会热情的跟你打招呼,并且迅速的找到你的快递,而不会在一堆快递中翻来翻去。
就在这么一会儿功夫,我们就从天气聊到了中日关系,他甚至会告诉你哪个网正在打折,该怎么用返利。当然他跟谁都聊,有点自来熟。如果你的包裹比较不好拿,他还会贴心的用胶带帮你做个提手。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或者知道但没有刻意要记住。谁会记得一个快递员的名字,尽管他好像跟你很熟似的。这个人20多岁,高个儿,很瘦,小眼睛长脸,透着伶俐的老实劲儿。一个在工作中很快乐的人自然讨人喜欢感染他人,甚至让人羡慕和敬佩。我觉得他不会一直干快递,尽管快递一样挣钱。
果然,过了一年,某天我去取我的快递,他告诉我他干完这个月就不干了,他另找了个卖房子的工作。我说卖房子挺好挺挣钱的,于是跟他握手告别。此后,再没有遇到过。
另外一个女邮递员呢,怎么说,她有点古怪。她姓张,不高,显胖,大脸,30岁左右。邮政因为是国营的,服务是公认最差的,就是因为资历够久够普及才有立足之地。这个不尴不尬的职业让她有点好像是小姐的身丫鬟的命,就像那身绿色的制服穿在她身上不怎么合身一样,腰身上的那粒扣子总是扣得很撑。
她的脾气可不大好。敲门声“砰!砰!砰!”很响,你开门稍微慢了一些,就看到她把刚要转身的身体又转回来说:怎么这么半天,还以为没人呢!
虽然公寓的信箱在一层,但是挂号信还需要亲自签收,公寓的楼门还安装了门禁,因为要上楼所以她有时会不高兴。我每每有点不好意思,不管她怎样不乐意我都真诚感谢,毕竟麻烦了人家。但她毫不回应,冷着大脸说:身份证拿来,在这里签名。临走的时候用宽厚的背影跟我说:下回你让对方寄平信多好!
有一阵机票买的挺多,总有挂号信来。我就对她说,以后你就塞进信箱就行,我的名字和身份证你都知道了,你自己签一下就行。不料她轻蔑又怀疑地瞥了我一眼,说:这可不行啊!我们是有规定的。我说,好吧。有一回我身份证不在身上,跟她怎么解释都不行。她说,怎么就没带呢?我说,你不认识我吗,我告诉你号码不就行了。结果她坚持不行,我说,好吧,你要是乐意再送一次也行。还有一次我不在,她再投时便很生气,说如果再投一次没有人就要自己去邮局取或者退回去。我皱皱眉头说,呃,都可以。
回头想想,这个邮递员还挺有原则的,按规定来反正有事就不会负责任,但因此也把自己搞得很累,这种讲原则是有意识的,机械的,所以能看得出来她做得不开心。
但是管我什么事呢?谁都是路上不知名的小花,停下来就看到了,走起来就不见了。
有一天,在一阵“砰!砰!砰!”中我打开门,刚看到一只绿色的制服袖子就听见她说:能借我200块钱吗?我一愣,翻出钱夹发现赶巧没有,于是就很不好意思地说没有。她失望地嘟囔了一声,也再没说一句话。
晚上我跟朋友说起来,说不知道她遇到了什么急事。朋友正色地说,当然不能借,有也不能借,不要搞太熟了,否则会很麻烦!我一想也是,我们又不熟。
后来,有一次看到她骑着电动车驮着两袋信停在路边打电话,声音很大,好像在骂老公或者孩子。我迎面走过,冲她点了点头。她继续大声地打着电话,天气很冷以致于她的嘴边冒着一团哈气。
我就这样走过去了。

唉!山高水长,人海茫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