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制还是转移

  从吉尔吉斯斯坦到泰国,大规模的骚乱带来很多流血牺牲,在泰国,有人把嗷嗷待哺的孩子置于黑洞洞的枪口面前,弱者的哭泣唤醒了谁的道德?在一场各为其主的战争里,暴力似乎是保护自我的唯一途径,鲜血激发的斗志和无限仇恨让生命变得如此轻贱。
  佛语讲“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圣经里对恶人则毫不客气,“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佛法讲的是修心,不管好人、坏人,只要有向善之心,都可以得到魂灵的永生,有时候坏人觉悟了比好人还容易成佛,所以佛有很多,而耶稣只有一个,基督教讲的更多的是正身,指出恶的恶果,规范个人的行为,更像是切切实实的功课。
  说到这些,是因为最近发生了很多不好的事情,有的与我无关,有的就在身边,暴力总是存在于一个愤怒的社会里,但是我觉得暴力似乎与信仰无关,共产主义的实现还是有一段革命的路程,而历史上惨烈的宗教战争也不鲜见。改变什么,就是一个暴力的过程,改变的越迅速,就越暴力,信仰是压制愤怒还是转移愤怒?这个恐怕和信什么没有关系。
 
  艾小柯《非暴力的两难抉择》
  印度圣雄甘地24岁时在南非就提出了“非暴力,不合作”的民权斗争理念。比起历史上血溅疆场你死我活的正面冲突抗争,他的方法消极得近乎天方夜谭;但就是这样一个貌似不合理的斗争方法,却在印度独立运动中取得空前成功,震动整个西方世界。
  甘地的“非暴力”斗争主要用来对抗不合理的社会法律制度。他在南非带头烧毁良民证,拒绝打指纹,在印度公然对抗英政府的食盐公卖私自制私盐。在三八朗地区被捕后,被法庭喝令离开三八朗,甘地不自辩,不服从,直言自己是知法犯法,甘愿坐牢。后来在冲击达拉撒纳食盐厂行动中,他的追随者们一排一排走上前直面守卫警察的大棒,一个个被打得头破血流滚下田埂。一排倒下了,妇女接应包扎,下一排再义无反顾的冲上去,毫不反抗,悲壮的迎接血的洗礼。
  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理念的中心是用自我牺牲的行动反衬统治者压迫者的残暴丑陋,用高尚对比卑贱,让对方自行醒悟从而幡然悔改。这与基督教的“打完左脸打右脸”和佛教的“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做法非常相似。不同的是,后者是比喻,甘地则是血的实践。从电影的短暂描述中分析,这种与人的本能反应完全逆向而为的民权斗争方法之所以能起作用,主要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媒体的自由报道;二是英国政府的面子。
  不管是南非还是印度,英国政府都自诩其殖民为对方带来了先进的经济发展模式与文明的生活方式,“文明”(civilization)是日不落帝国在全世界面前打出的王牌,不管背地里怎么偷鸡摸狗烧杀抢掠,表面上总得正襟危坐仪容严谨各处小节一丝不苟,才能代表皇室之尊文明之邦。老舍先生在《四世同堂》里刻画了一个在“老英国府”谋差事的假洋鬼子丁约翰,他并不了解英国,但英国人的做派可学得兢兢业业,就是送个信也右手背后,左手高举托盘搞得极有风采,翩然来去形同舞蹈。
  面对这样一个崇尚“文明”讲道理的政府,你若比他还文明,还人道,且被宣扬得全世界皆知,搞得他下不了台,那斗争的目的便达到了。但美国摄影记者玛格丽特·伯克·怀特曾问过甘地,面对纳粹政府之流的集权专政,“非暴力不合作”也是最好的斗争方法吗?
  甘地的回答是贯穿全片的名言:“当我绝望时,我会想起,在历史上只有真理和爱能得胜。历史上有很多暴君和凶手,在短期内或许是所向无敌的,但他们终究总会失败,好好想一想,永远都是这样。”
  甘地的回答是超越生死的高度。在他看来,犹太人面对纳粹的屠杀,甘心赴死更能让敌人们最终明白什么叫做人性与尊严;逃离巴勒斯坦的难民也该面对阿拉伯人的枪口自觉挺起胸膛接受子弹,哪怕在黑海中被淹死也好过竖起中指暴力反抗。
  我觉得甘地自我牺牲的人性尊严理念在某种程度上很有道理,或者说,是一种信仰。甘地终生食素禁欲,奉行非物质主义的极简生活,自己纺线织布,对精神层面的追求早已超越了物质的温饱。在这种情况下,人的躯体只是一个暂时借住的皮囊,精神上的完满才是最终衡量人生意义的标尺。对于这种信仰来说,生并没有那么重要,死也没有无比可怕,多活一天与少活一天区别并不显著。在印度独立运动中,甘地曾四次绝食。电影中强调的两次,一次是1922年为了平息印度平民针对英国执法人员的暴力事件,一次是独立临近后,印度国内穆斯林与印度教人民之间的宗教矛盾日益突出,甘地为了平息蔓延全国的宗教仇杀,执意绝食直至所有暴力武斗全部停息。可以说,在推行“非暴力”理念的过程中,甘地绝对身体力行,走在前列。也正是他甘愿自我牺牲的行动,印证了他的信仰,将原本最为孱弱的精神力量推至无穷,竟能影响印度全国,乃至整个西方世界,堪称“圣雄”。
  但这种超越生死的信仰,在实践上却困难重重。先不说面对危险镇定自若大义赴死有多么不符合生物本能,就是自由媒体+面子政府两条就能把一大批地区拉下马了。北朝鲜在单方面撕毁核不扩散条约的时候考虑过面子吗?苏丹总统巴希尔被国际刑事法庭指控犯下十项种族灭绝罪后一怒之下把十三个外国援助组织踢出国境,并关闭三个国内援助机构,最后遭殃的还是达富尔难民。
  那么“非暴力”的反面是否一定就是暴力?
  我觉得也不尽然。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尽管太纯粹极端缺乏广泛实践意义,但有一点我坚信不疑:以暴制暴会使反抗者们降格到与损害者同样的洼地,而通过暴力反抗终于建立起来的新政权因为亲自领教过暴力手段的便捷直观,今后会很难自我制约——由上自下的暴力统治比起以下犯上的暴力反抗可要容易得多。正所谓冤冤相报,无止无休。
  如果把甘地式自我牺牲的“非暴力”与暴力这两种极端都排除的话,民权运动似乎只剩下了法律维权这一条路。但这又回到了甘地民权运动的初始问题:如果在位的法律本身是不公正的,要反对的正是一个不公正的社会准则,该怎么办?
  也许美国的同性恋民权运动可以作为一种参考。
  1971年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明尼苏达州的Michael Wetherbee在州最高法院法庭上争辩州宪法应给予同性配偶以婚姻权利的时候,一位法官干脆转过身去不看Michael Wetherbee以示鄙夷;三十七年后,康涅狄格州,爱荷华州,佛蒙特州,缅因州,新罕布什尔州都宣布同性婚姻合法或拒绝同性婚姻权违宪,新泽西州与纽约州也正向着这个方向前进。David Cole在2009年七月的《纽约书评》“同性未来”一文中分析,造成这种转变的的一个关键原因是同性恋民权组织策略的正确:在法律上避免相对保守的联邦法院,采取从州到州的斗争路线;避免激进的一步登天式斗争方法,采取策略性的小规模蚕食,从人权基点出发,先取消同性恋行为的非法性,再为同性恋人士争取相同的公民权益,随后建立“民事结合”的概念,并赋予同性夫妻除“婚姻”名号之外的所有相关权益,直到最后,州最高法院会发现“婚姻”与“民事结合”除了名号的区别外再无任何实质区别,在法律上维护一个反对另一个,只能是歧视的体现。
  这个策略在美国能够成功,有赖于美国宪法的实效性。美国最高法院1996年曾陈述过宪法的历史“就是向一度被忽视被排除的人群提供宪法权益与保护的历史”。但若一个国家没有宪法或架空宪法,政府不保护公民的宪法权利,那么分步骤蚕食的策略性民权斗争恐怕依然行不通。
  难道“非暴力”的反面依然只能是暴力吗?在一个缺乏宪法保护的国家,面对暴政独裁及不合理的社会秩序,是否还存在另一条非暴力的文明抗争途径?我不知道。深思下去只觉得人类文明进程举步维艰,处处皆苦难。
  万幸的是,苦难中也总有甘地,有十二月革命党人,有马丁·路德金的点点星光照耀,并非彻骨黑暗;而他们似乎一直都在说别灰心,继续摸索。这路的尽头,终将展露曙光。

拯救信仰

  路过小区的幼儿园,一个妈妈送女儿上学,在铁门前妈妈和保安表情紧张,这些孩子可能不太明白,大人的世界有多可怕。这个儿童节恐怕是最可怕的儿童劫。
  往人多的地方去,向弱小者下手,可是,是什么让弱势的他们看到了屠杀的价值?是什么让温顺的他们看到了暴力的价值?
  今天的社会,是一个普遍没有信仰的社会,没有包括爱情、道德、荣誉的信仰,层出不穷的“门”毁了爱情,层出不穷的“案”毁了道德,层出不穷的“罪”毁了荣誉。你不信教,你不信爱,你不信人,你不信良心,你不信诺言,你不信山穷水尽的坚持,你不信铁血丹心的赤诚,你不信活着的伟大是通过无数的渺小表现,你只信肱二头肌的力量,你只信红票子染红红顶戴,你不信举头三尺有神明只信胯下有神器,你只信你自己,可往往你一无所有。
  在中国的很多人群甚至没有接触宗教、社团的便利,入党有条件、宗教很弱势、社团尽挣钱,社会关系、人的感情无序无组织,安身立命不易,压力无法缓解,情感无处安放。我们没有教会、没有工会,只有社会,鱼龙混杂的社会,我们的一级组织是家庭,二级组织是单位,他们恰恰是压榨剥削个人的两座活火山,若没有缓冲地带,随时都有爆发的可能。
  社会压力的纾解渠道太有限了,而信息量又太大了,道德、信仰、意义,这种精神层面的东西远远落后于知识的进步和发展的成就。人得到的多了,就会产生自己很重要的错觉,于是就站到了跷跷板的顶端,往往摔得很惨,要知道王侯将相本来就是有种的,宦官专权都死得很惨,因为他们本来就没种。
  我们的社会需要产生大量有精神躯壳的人,他们是有思想的一群人,是可以产生像老子、孔子一样圣贤的人,不管是当官有钱还是无势贫穷,都是可以做出伟大事情的人。

这个人叫李红旗,他吹响了集结号。

这个人叫徐林东,他飞越了疯人院。

没有干净的屁股

  看《潜伏》,这个剧不错,结构很紧实,相比那些毫无节制的主旋律大剧,《潜伏》的扣子还是扣得很好的,其次角色很鲜明,这是吸引人的地方。虽然情节上有些疑问,比如天津站出了那么多事却无人问责,但想想那个荒唐的年代,一方情绪高涨光明不远理想可以实现,一方士气低落彼此猜忌各怀鬼胎人人准备后路,结果很清楚,过程大概也就这个样子。
  关于信仰,在任何斗争中总是显得别有用心,有时候连满天神佛都要牵扯进来,历史上的宗教战争也不少,与其说是被人利用,不如说任何事物都没有干净的屁股。谢若琳说信仰生存,其实靠谱,超越生存的信仰,那就可以开宗立派了,非一般人可为。
  故事离奇但折射在现实中却很有意义,比如年轻人不要太抢风头(李涯)、不要太信任一个人而讨厌另外一个人(陆桥山)、不要轻举妄动授人以柄(马奎),还有别人的小辫子那是双刃剑,对持可以,伤人不可。吴站长对李涯说,方法、手段对了,但是表情也要对,看来表情也很重要啊,面具要戴好哦。
  这些道理有些很歪,但在生存中也大概是唯一正解。

那个一生不下船的人

  我知道这个人很多年了,记得05年的时候看过朱军还是鲁豫的节目,一个老外,瘦瘦的,穿一双白色回力鞋,鞋尖上的白都磨得发黑。他个子高,但有点佝偻,眼神空洞畏畏缩缩像个乡下人。但是那个主持人不知是感动还是好奇,反正怪怪的,相反这个邋遢的老外挺自然。他叫卢安克,别人叫他“洋雷锋”。他在广西的贫困山区做支教,每月工资400块,校长要给他涨到900,他说太多了花不了,400块足够维持生活。他说他不吃肉、不喝酒、不赌博、不交女朋友,他甚至要靠国外的父母接济,他说我很幸运,能实现自己所喜欢的生活。
  去年我看到柴静专访他的节目,这个德国人好像有了些改变,又好像没有变,后来我明白了,他的普通话更好了,生活好像也改善了点。但眼神还是很空洞,空洞是因为他很专注的思考,或者是因为老外的眼睛都比较凹。他还在一个贫困的村子支教,有时候你都不知道他在改变什么,他教英语,期考时全班平均20分倒数第一,家长们联名罢免他,他完全不适合中国的应试教育。他上课时跟学生们围坐在一起,没有课本,村民不解,这哪像个老师?但是孩子们都喜欢他,孩子们都叫他老爸。他说,我的学生,只有找到自己的、新的思考方式,他们的生活才能改变。
  卢安克说,我很害怕去感动别人。2006年,有人推荐我参加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我吓坏了,赶紧给评选委员会写信,让他们别选我。我不想感动中国,只能是中国感动我。卢安克说,我并不想改变中国的教育,那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我不该干涉。
  关于价值,卢安克说,做到别人不能做或不愿意做的事,我就有了价值。他说,现在农村里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村里只剩下老人和孩子。村民会更有钱,但是钱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孩子们最缺少,也是最需要的,就是像我这样呆在他们身边的大人,我会每天去一个学生家,与他们生活,轮流做他们身边的大人。
  卢安克说,我适应不了城市,我想起那个适应不了陆地一辈子待在船上的海上钢琴师,对于卢安克而言,中国农村就是这艘船,他为了支教方便,甚至想加入中国国籍,但是却被拒绝了。
  我和朋友说到信仰这个话题,我说,中国的宗教和信仰都是有目的的,比如送子观音、财神爷、龙王。朋友说,中国人大多没有信仰,因为中国太大了,神仙鬼怪圣人太多了,而国外的宗教都是一神论,在中国六七十年代,很多老外超向往中国的,觉得中国人好有信仰热爱精神层面的东西,而不像现在唯物质只信财神爷。
  信仰这种东西是灵魂的出口,它本身没有目的,卢安克找到了这个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