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公正

在驾校时,老师问我们,假如在路上突然刹车失灵,左边是一只狗,右边是一个人,怎么办?大家都回答说,当然是撞向狗。从价值观来说,人的价值要大于狗的价值,从经济学的角度,赔付狗要比赔付人少,从犯罪学上看,撞死人比撞死狗严重。因此,只要有的选择,狗是必死无疑的了。
伤害最小,损失最低,是我们的避祸原则。但是善于思考的人们总是习惯反推,如果左边是一个小孩,右边是一个大人呢?如果左边是一个人,右边是五个人呢?如果左边是一个乞丐,右边是一个富翁呢?如果,如果,如果有得选择,你是肇事者,而伤害是不可避免的,你会怎么选择?因为社会道德标准而撞向大人,因为事故严重性而撞向一个人,因为处理的麻烦程度而撞向乞丐?
同样,在发生灾祸时,教科书上说要先救治重伤,再救轻伤,先救命,后治伤。但是如果条件有限,重伤者可能救不活而轻伤者可能因延误救治变成重伤,怎么办?电影《陨石浩劫》里就有此描写,虽然只是对标准答案的回应而已。
绝大多数人会选择同一种答案,因为伤害最小,损失最低,是我们的行事处世哲学。这种所谓标准答案里面有一种貌似的公正,哈佛大学哲学教授Michael Sandel讲道,当我们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公正依据的是其造成的后果以及对外界的影响的时候,我们将这种判断称之为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然而有些人认为一些本质错误的事情却带来了好的结果,比如用一个人的生命换五个人的生命,所以在将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与绝对的道德推理相比较的时候,应该有一种怀疑的精神,用倾向于公正的选择去实现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因此,《拯救大兵瑞恩》就有了一种合理性,八个人救一个人,为的绝不是可见价值的交换,同样我们也可以用怀疑的精神看待高速上拦车救狗的事情,而不至于做出有失偏颇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