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儿一半儿


  看到王耀戴着面具躺在沙子里,手中抱着丽川的骨灰,枪响的时候,一股臭气从身体末梢出来,我掀开被子露出爽朗的PP,一种很憋闷的感觉在空气中弥漫发散,夜正阑珊,尿意也阑珊。于是,我起床,寒意袭人,回屋的时候,看到路灯下一对男女正在纠葛,女孩白衣胜雪天真开朗。
  一直以来,我都喜欢这个纯情而调皮的王朔。他的文字倾倒了人性深处的所有脆弱,就像一个武林高手,剑下从不留活口,出手便一针见血。现实被淋漓的刺痛,然后大家带着被虐后的暗爽就茫然觉得某些东西在袅袅升华,某些东西在郁积下沉,于是长吁短叹,屁哧狼嚎。
  这个故事应该生长在北京,只有北京,在那个偷看女厕所就被判枪毙的年代,而不是在情色片蔓延过后的香港,在这个无法戒色的今天。大胆而浪荡的妓女,没有人性的皮条客,港怂的嫖客,在京腔和香港普通话里,故事显得矫情,局促不安。姑娘假天真,而流氓却真流氓,没有了小说中纯纯的东西。女主角胸很大,她稍微一脱,漆黑的电影院中大家就心领神会了,至于投入多少感情,对视的眼神空洞不空洞,肉体上都不再挑剔,除此之外,并未留下过深的印象。个人觉得还是老徐来演比较好,她在《我爱你》里面的歇斯底里让人记忆尤新。而廖凡,就爱他那两撇邪恶的小胡子。
  爱情死去活来是最稀松平常的事,尽管美女爱上流氓的人间惨剧不断上演,但性和血决不是主题,一旦这两样抢了眼球,一定有美好的东西被肆意糟蹋。王朔往往把故事写到床边即止,对美好的东西怀有足够的敬意和尊重。而电影却是一个在香港发生的变态故事,一位自甘堕落的风尘女子自虐的爱上一个变态流氓。
  小说的最后一段我很喜欢,是这样写的:我一路乘船、火车回家。穿过了广袤的国土。看到了稻田、鱼塘、水渠、绿树掩映下粉墙绰约村镇组成的田园风光;看到了一个接一个嘈杂拥挤、浓烟滚滚的工业城市;看到了连绵起伏的著名山脉,婉蜒数千公里的壮丽大川;看到了成千上万、随处可遇的开朗的女孩子。
  显而易见我喜欢的是小说,因为相信美好的东西的存在。